雪松路、梧桐路跨龙王港河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   创建时间: 2015-12-22 11:25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51222_1047514779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他

  • 所属地区:湖南省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雪松路、梧桐路跨龙王港河桥梁工程 已由湘新发改函【20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金茂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雪松路、梧桐路跨龙王港河桥梁工程

2.2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湘江新区梅溪湖片区

2.3 建设规模:

雪松路跨龙王港河桥梁工程,桥梁全长76.1m,标准桥宽38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50km/h;

梧桐路跨龙王港河桥梁工程,桥梁全长83m,标准桥宽52.5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50km/h;

2.4 工程造价:

一标段: 工程造价约3700万元;

二标段: 工程造价约5100万元;

2.5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6 工期要求: 暂定约30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 合格

2.8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9 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雪松路跨龙王港河桥梁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二标段:包括 梧桐路跨龙王港河桥梁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10 标段划分: 二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企业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一标段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800万元类似桥梁工程 施工业绩,二标段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类似桥梁工程 施工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 一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二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 ,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 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八年以上。

3.5.4 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5.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5 年 9 月至 2015 年 11 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7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施工合同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 各投标人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江新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试行)》(湘新建发【2015】124号)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II) ”办法。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6(1)计算得分,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本项目须编制技术标,技术标为暗标。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700000.00 元),二标段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 80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户 名: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帐 号:36815 01001 00135 240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雪松路桥梁工程或梧桐路桥梁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雪松路桥梁工程或梧桐路桥梁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资格审查时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6 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6.1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6.2 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起至2015年12月28日止,每天9: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6.3 、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联系人:胡女士,联系方式:0731-84159716

7. 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基本资格审查方式:

7.1 、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即入围;

7.2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基本资格审查申请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湘江新区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7.4 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及项目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出席。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

7.5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 报名及基本资格审查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7)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

(9)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10) 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 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2)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13) 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2015年9月至2015年11月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14) 省外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报名,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贰套编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凭入围通知至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湘江新区门户网》 www.csxdq.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11.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文件信誉评审计分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将被计零分处理。

12 招标人 : 金茂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 :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富湾国际5栋1901室

电话:0731-84159716

14. 行政监管 :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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