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2016年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工程民族西路北延(环城铁路以北100米-110国道)、(文化路-兵工
分类:货物招标   创建时间: 2017-06-22 11:04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2016年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工程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2016年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工程民族西路北延(环城铁路以北100米-110国道)、(文化路-兵工路)路灯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包头市市区


2.立项批文 关于同意包头市2016年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工程项目办理相关手续的复函 (包发改审批函字【2015】33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 G2017SG214

标段名称 包头市2016年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工程民族西路北延(环城铁路以北100米-110国道)、(文化路-兵工路)路灯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

建设规模 包头市2016年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工程民族西路北延(环城铁路以北100米-110国道)、(文化路-兵工路)路灯采购与安装工程,路灯116基,投光灯16基。

工期 60 日历天

计划投资 30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证明身份证原件,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2、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本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拟派项目经理未到场投标无效。3、外进企业还需提供诚信考核证明和押证证明。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7年06月21日至2017年06月26日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领取地点 网上领取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1000.00元每标段。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____、2.内蒙古招标投标网、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5.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建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路城乡建设委员会大厦802室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友谊大街65号)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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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炜联 系 人:任补补 郝媛媛

电 话:0472-5220915电 话:0472-616509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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