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桥梁维修管理处2017年三环线桥梁巡查第2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J16126404-6136计划备案号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桥梁维修管理处的委托,对其2017年三环线桥梁巡查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JT-CZH-2017-1C022
(二)项目名称:2017年三环线桥梁巡查
(三)采购预算:220万元(含财政资金22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2017年三环线桥梁巡查项目
(3) 类别:服务
(4) 用途:2017年三环线桥梁(通道)及道路附属设施日常巡查
(5) 数量: ( )
(6) 简要技术要求:2017年三环线江南片、江北片桥梁(通道)(合计55座及预计新增)及道路附属设施(防眩板、防护网、波形护栏)日常巡查等详见招标文件。
(7) 采购预算:220万元
(8) 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壹年
(9) 质保期:1(年)
(10) 其他:/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政策:①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由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且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和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联合体投标人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的,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政策:本项目投标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鼓励创新产品的使用和采购,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上述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1、必须具备在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通过的CMA计量认证(检测范围须包含桥梁检测),且具有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试验检测资质; 2、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取得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职业资格证(涵盖桥梁专业),有类似工作经验;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取得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职业资格证(桥梁专业),有类似工作经验;检测工程师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取得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职业资格证(涵盖桥梁专业),从事类似工作2年以上;检测员取得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职业资格证或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检测员证(涵盖桥梁专业),从事类似工作2年以上;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工程安全管理2年以上经验; 3、必须提供近三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同时参加; 7、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招投标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1)包:同上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06-21至2017-06-28(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民之家4070号办公室(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同时携带本公告中“第二条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内容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民之家4楼10号开标室(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在三环南路与金桥大道交汇处)
(二)截止时间:2017-07-20 09:30(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民之家4楼10号开标室(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在三环南路与金桥大道交汇处)
(二)时间:2017-07-20 09:30(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06-21~2017-07-20共28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桥梁维修管理处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
联系人:韩工
电话:027-85493025
传真:027-85493025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口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中南机电大厦)3楼301室
联系人:赵雪莉 夏丁 刘勇
电话:027-85639722(市民之家)、027-82794909(公司)
传真:027-82794909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5731461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武汉政府采购网
(三)其他
(网址:/)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