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财政局、射阳县水利局关于射阳县2017年度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施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   创建时间: 2017-06-22 10:37

标书编号:SYCG(D)-201774

受射阳县财政局、水利局的委托,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射阳县2017年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施工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射阳县2017年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

1.2采购编号:SYCG(D)-201774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招 标 人:射阳县财政局、射阳县水利局。

2.2项目名称:射阳县2017年度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

2.3项目地点:射阳县14个镇(区)(详见附件)。

2.4项目规模:农桥200座。

2.5建安造价:约3800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项目内容:整个工程预算价约3800万元,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分布射阳县14个镇(区)的200座农桥施工建设(详见附件)。

2.8标段划分:14个镇(区)共分12个标段,详见设计图纸及附件。

2.9工期要求:110日历天。

2.10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2.11招标控制价:于7月3日前在“射阳县政务网-政府采购”公示,网址:http://www.sheyang.gov.cn。投标人须自行查看,招标人不负责其未知责任。

2.12质量标准:合格。


附 件:

2017年农桥施工标段划分



标段

镇(区)

座数


合计


200


1

临海镇

16


2

千秋镇

14


3

四明镇

17


4

海河镇

22


5

海通镇、射阳港、开发区

17


6

兴桥镇

12


7

新坍镇

16


8

长荡镇

17


9

盘湾镇

12


10

特庸镇

16


11

洋马镇

15


12

合德镇

26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交通、水利桥梁承建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桥梁承建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省内(含国营农、盐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1.3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1.4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3.1.5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在2014年12月31日前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项目管理师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手工程;

3.1.6投标单位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3.1.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8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至今在江苏省有承建桥梁工程的业绩。(提供企业业绩证明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开标时备查)

3.1.9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

3.1.10承担投标单位的法定责任,不得挂靠、转包;发现借资质投标、挂靠施工和挂证人员,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施工资格。

3.1.11拟定项目投标组成员中标后不得变更;组成人员无在手、在建工程;

3.1.12中标单位项目成员必须派驻现场,招标人对中标单位项目成员实行动态考勤制度,按出勤率进行奖惩。建立农桥施工微信群,实时传输施工现场影像。

3.2其他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2.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2.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变更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

3.2.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或质量员,不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3.2.4 项目负责人具有在2014年12月31日前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项目管理师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3.2.5 项目负责人要常驻现场,实行动态考勤制度,按出勤率进行奖惩。在农桥施工微信群中实时传输施工现场影像,对施工质量、安全、工期承担法定责任。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若拟投标人不能满足或不接受上述条款的请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6月28日下午18:00时止。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射阳县解放东路32号)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以来人送达方式.送到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射阳县解放东路32号),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报名投标号码”。

4.4招标文件售价 :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35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

将①《参与投标确认函》;

②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③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以来人送达方式送到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射阳县解放东路32号),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报名投标号码”。

请投标人务必妥善保管好报名投标号码,投标时凭报名投标号码进入开标室。

(报名投标号码不能封入投标文件内,在附件6封面处标明报名投标号码)

五、投标文件接收 :

5.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17年7月12日下午13:00时;(现场出示报名投标号码,以方便登记)

5.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7年7月12日下午15:00时。

5.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

5.4投标文件接收人:黄俊(18361621199)、周智慧(15951480248)

5.5其他有关事项:请投标人务必妥善保管好报名投标号码,投标时凭报名投标号码进入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17年7月12日下午15:00时。

6.2开标地点: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

6.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凭报名投标号码进入开标室,对号入座。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收款帐户为:开户名: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开发区支行,

账 号:536558208403。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开标前凭缴款凭证盖章原件换取收款收据。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9.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作为中标意向人推荐。

9.2招标结束后,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和不良记录处罚,并限制其在射阳地区一至三年投标资格。

9.3付 款:依据合同条款及招投标文件在中标单位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凭完整的税票和完整的农桥资料,拨付工程款的85%,剩余工程款在一年质保期后无质量缺陷的按工程结算价拨付结清。

9.4其他事项:投标人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射阳县财政局

联系人:孙玲   联系电话:15371214566

地址:射阳县合德镇沿河路89号

招标人:射阳县水利局

联系人:姜必进 联系电话:138143398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路东路32号

联系人: 黄俊

电  话:0515-82307666 15396733999

邮  箱:767743323@qq.com

射阳县财政局、射阳县水利局

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

附件:投标报名确认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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