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昌县农村公路危病桥梁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017144(G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7年新昌县农村公路危病桥梁维修改造工程已由 新交发〔2017〕6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昌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与自筹 ,招标人为新昌县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工程内容为 2017年新昌县农村公路危病桥梁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该工程涉及4座桥梁的维修改造,分别为新蟠线渡头桥、葫横线葫芦岙桥、葫横线莒溪下桥、平上线门溪桥,建设地点为新昌县境内,计划工期30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规定部分,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被否决处理。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4.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 月 11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室(新昌大道东路668#四楼,客运东站边)。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交易员持“交易证”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时,应携带“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缴纳交易席位费300元。“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已提交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的,则不须另行提供。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递交“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并缴纳交易席位费。
4.4 投标人交易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 “交易证”,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未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4.5“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及办理“交易证”的相关要求可登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tb.gov.cn)查询下载。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浙江省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章先生 电 话:0575-86258205
招 标 代 理:王先生 电 话: 13989565961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tb.gov.cn),可能有澄清、答疑等相关信息。
招 标 人:新昌县公路管理局
招 标 代 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年 6 月 20 日
附件:
6.162017年新昌县危病桥梁维修改造工程(预算删减版).压缩后.pdf |
6-17号2017年新昌县农村公路危病桥梁维修改造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初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