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路旅游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南宁铁路局所属的桥梁及车站广告资源进行公开招商,公示如下:
一、招商项目及概况
1.铁路桥梁招商:
(1)桂林市圣隆路凤凰铁路桥两侧2块广告牌,东面35m*5.9m,西面40.3m*6.2m;25万元/年。
(2)桂林市上海路香江饭店对面铁路桥朝西面1块广告牌,44.9m*5.25m;25万元/年。
(3)贵港市仙衣路黎湛铁路K49+932铁路立交桥两外侧广告牌2块,双面尺寸均为30m*3m;5.8万元/年。(承租方需在距离桥梁2米处新建广告牌)
2、车站广告招商:
(1)田阳车站正立面广告牌位6.5万元/年。
特别说明:
1.桂林市圣隆路凤凰铁路桥两侧两块广告牌、桂林市上海路香江饭店对面铁路桥朝西面1块广告牌的承租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各一次性支付桥梁建设费25万元,按照3年计提折旧,合同期结束后或中途解除合同该桥梁建设费概不退还。
2.铁路桥梁广告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到当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设置手续,逾期未办理或无法办理的视为弃标,中标方顺延至下一家单位。
3.中标方合同期满后10日内需自行拆除自建广告牌,逾期不拆除的由甲方自行处理。
二、招商形式:公开举牌。
三、租赁期限:3年
四、招商保证金:招商项目底价的20%
保证金的缴纳期限截止2017年7月7日,保证金以汇款实际到账为准,逾期未到账视为无效投标。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可以是招商单位和招商单位法人代表(转款单上的转款用途需说明为招商保证金)。未中标的公司缴纳的招商保证金,在招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的公司缴纳的招商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不足抵扣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需补清。保证金在报名时存入广西铁路旅游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帐户,凭保证金存款单参与报名。
五、租金支付方式:按年缴纳广告租赁费,先缴后用,方可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双方协商通过后方可解除该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下年度的租金须在上年度结束前15天内缴纳。
六、招商费用:参与招商人在招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自行承担。
七、参与招商人资格:
1.根据不同地区具体情况,对招商人要求如下:桂林市需具备100万以上注册资本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贵港市需具备100万以上注册资本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田阳县需具备30万以上注册资本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并有相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近几年有较好的安全记录,当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
4.具备良好的信誉,与南宁铁路局及其下属企业有合同纠纷或欠我公司广告租赁费的公司,不予接受报名招商。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2017年6月20日起至2017年7月10日17:00前(以报名资料送达我公司时间为准)。报名时须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招商保证金转款凭证。上述材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招商单位公章,持原件备查。
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30号大院广西铁路旅游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告事业部办公室503 联系电话:0771-2738705 联系人:黄华君 九、招商时间和地点: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30号大院广西铁路旅游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户名:广西铁路旅游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102113109221011028-1172 开户行:工商银行南宁市衡阳支行 注:在转账凭证中 用途 一栏注明 招商保证金 字样。
十、招商规则:
(一)参与人资格预审:参与人资格预审由招商人组织,同级纪委派人参加。
(二)招商监督委员组成:南宁铁路局广西铁路旅游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级机关相关人员。
(三)参与招商公司需到现场参加招商,底价低于10万元的每次举牌竞价增加金额应为1000元或1000元的倍数;底价10万元以上20万元一下的每次举牌竞价增加金额应为2000元或2000元的倍数;底价20万元以上的每次举牌竞价增加金额应为5000元或5000元的倍数。参与公司代表最多不超过2人,凭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书入场参与招商,并签订承诺书。
(四)确定中标:最高报价中标,如报名企业不足三家,则此次招商流标,需进行二次公示。二次公示后。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企业参与招商,则按二次公示日期进行招商会。如只有一个应标人,则应标人以标底价中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作中标方弃标,本次中标作废,招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招商报价第二名中标。
十一、附件一:合同版本(报名后发电子版)
十二、本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广西铁路旅游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铁路旅游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20日
招商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