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站选定2017-2018年度公路和桥梁工程设计服务机构项目更正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
创建时间:
2017-06-20 15:12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站选定2017-2018年度公路和桥梁工程设计服务机构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 ||
行政区域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19日 15:01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7年06月09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站选定2017-2018年度公路和桥梁工程设计服务机构项目(YDZB16QY023G)(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项目实际情况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中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之“11.1、本项目为投标费率报价。投标人所报的费率不得高于2%,即费率≤2% 。若投标人所报费率高于2%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现修改为“11.1、本项目为投标费率报价。投标人所报的费率不得高于20%,即费率≤20% 。若投标人所报费率高于20%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4日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莫冀宁 | 联系电话:0763-328072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尹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17412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 |
联系人:卢小姐 | 联系电话:020-22644778 |
传真:020-62619398 | 邮编:510630 |
(三)采购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滨江东路5号 |
联系人:尹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174128 |
传真:0763-3174125 | 邮编:5132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www.ccg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