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省道调尾河桥等4座桥梁集中更换支座工程的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   创建时间: 2017-06-19 15:52

[0]242省道调尾河桥等4座桥梁集中更换支座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7071703290201项目名称242省道调尾河桥等4座桥梁集中更换支座工程
标段编号3207071703290201-BD-001;标段名称242省道调尾河桥等4座桥梁集中更换支座工程;

公告开始时间


2017年6月19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6月23日

242省道调尾河桥等4座桥梁集中更换支座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42省道调尾河桥等4座桥梁集中更换支座工程已经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42省道调尾河桥等4座桥梁集中更换支座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42省道等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3207071703290201-BD-001242省道调尾河桥等4座桥梁集中更换支座工程242省道调尾河桥、242省道交大浦路桥、东方大道(调尾桥)、东晋路交大浦路桥集中更换橡胶支座施工60 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桥梁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242省道调尾河桥等4座桥梁集中更换支座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7071703290201-BD-001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建设项目242省道调尾河桥等4座桥梁集中更换支座工程已经立项部门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市政-2016-027。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42省道调尾河桥等4座桥梁集中更换支座工程;
2.工程标段编号:3207071703290201-BD-001;
3.工程项目性质:工程修缮;
4.工程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5.招标范围::242省道调尾河桥、242省道交大浦路桥、东方大道(调尾桥)、东晋路交大浦路桥集中更换橡胶支座施工;
6.工程规模:242省道调尾河桥、242省道交大浦路桥、东方大道(调尾桥)、东晋路交大浦路桥集中更换橡胶支座共计2160个;
7.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2017年7月5日开工,2017年9月2日竣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为准)
8.质量要求:合格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合同估算价:约370万元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1.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项目负责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1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9.2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苏建招函〔2015〕16号。
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
9.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苏清办【2017】6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9.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9.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6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7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但是资格审查所需有关原件证书,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要求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并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满分100分)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本工程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中标后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1、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中的方法一或方法二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采用方法一还是方法二进行评标,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用摇号机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其中方法一:(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1、K1值在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Q1的取值为65%、70%、75%、80%、85%,Q2=1-Q1;
K1的取值为95%、96%、97%、98%;
K2的取值为90%。
另: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再次通过摇号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注: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ygztb.gov.cn)获取。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购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整,投标人付费成功后取得投标资格
六、其它相关要求:
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但中标后中标人需提供一正五副书面投标文件)。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周 工 0518-85868193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13585204543 杭云飞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18360702913 黄桂松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为止,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招标人联系人:杨刚
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20楼2005、2006室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相杰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6277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6月23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6月23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20楼2005、2006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杨刚联 系 人:王相杰

电 话:0518-85882607电 话:0518-85836277

传 真:
传 真:0518-85836277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njytlyggs@126.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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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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