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2016年“电母”台风公路桥梁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四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电母”台风公路桥梁水毁修复工程已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发改函〔20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江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昌江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2016年“电母”台风公路桥梁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四标段,修复位于石碌镇、十月田镇的共计10条公路,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及交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分2016年“电母”台风公路桥梁水毁修复工程施工一标段;2016年“电母”台风公路桥梁水毁修复工程施工二标段;2016年“电母”台风公路桥梁水毁修复工程施工三标段;2016年“电母”台风公路桥梁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四标段; 共4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 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日10时30分,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江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江黎族自治县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文坛路2号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教工公寓20栋1003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莫工
电 话:0898-26629008 电 话:17608902828
2017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