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项目]连申线(海安段)桥梁二期工程黄海路西大桥路灯采购
分类:货物招标   创建时间: 2017-06-15 11:26

[普通项目]连申线(海安段)桥梁二期工程黄海路西大桥路灯采购  

  2017/6/2



南通市建设工程连申线(海安段)桥梁二期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申线(海安段)桥梁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海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黄海路西大桥路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桥的孔跨布置为:5×30+100+(2×25+30)+3×30m,桥梁全长426.34m。主桥长为100m,主桥宽度41-51m,引桥宽度34.5m。

(2)工程地点:海安县境内;

(3)招标范围:黄海路西大桥路灯采购;

(4)供货时间:60天。合同签定后10日内提供路灯灯杆和灯具样品,待采购单位确认后再成批生产。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序号招标内容规格数量合同估算价HAX201505111409002001黄海路西大桥路灯采购12m双头投光灯(2*250W高光效钠灯)10组;12m双臂路灯(400W+150W高光效钠灯)50组;10m单臂路灯(150W高光效钠灯)39组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4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生产路灯的厂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其他报名条件:a. 路灯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灯具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如有);b.投标人承诺书。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日到2017年6月13日09:30分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3日09:3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元整。

(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并携带 CA证书及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均不需密封),若不带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证书导致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按苏建招办(2013)4号文第25条的有关规定,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肆份、含电子文件肆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3)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县城江海西路1号 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联系人:曹劲松 联系人:朱卫华

电 话:0513-88906549 电 话:18100636217



第二章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2、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规定的有关证明。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类似业绩无企业信誉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b、路灯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灯具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如有);c、投标人承诺书。联合体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黄海路西大桥路灯采购服务期详见须知质量详见须知投标有效期详见须知投标保证金详见须知权利义务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3、详细评审

3.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3.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3投标报价(10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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