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桥梁工程施工第QL02标段项目已于2016年12月8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3号令)办理。 监督部门: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湖州市二环西路2008号 邮政编码:313000 电 话:0572-2021502 监督部门:长兴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湖州市长兴县雉城镇明珠二路58号 邮政编码:313100 电 话:0572-6220172 招标人:农丰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长兴县回龙山路68号 邮政编码:313100 电 话:0572-6200821 招标人:农丰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9日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桥梁工程施工第QL02标段 评标日期:2016年12月8日
标段推荐意见投标人名称评标价(元)工期(月)质量目标项目经理综合得分第QL02标推荐为中标人长兴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456267622个月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周兆海99.71 中标候选人业绩
项目名称: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桥梁工程施工第QL02标段 评标日期:2016年12月8日
该业绩证明对象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名称与评审相关指标证明材料长兴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长兴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长兴洪桥至图影段新建工程(一合同段)一级公路/钢桁架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主证明/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项目经理(周兆海)长兴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长兴洪桥至图影段新建工程(一合同段)一级公路/钢桁架桥/担任项目副经理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主证明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桥梁工程施工第QL02标段 开评标时间:2016年12月8日~2016年12月8日
招标人名称:农丰源股份有限公司投标行为投标人名称备注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无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无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无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无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无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进行虚假投诉举报/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填报人:汪琪 审核人:徐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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