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 2016年11月22日 |
代理机构: |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关键信息: | 桥梁 |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2016年桥梁检测项目交易公告
我单位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于2016年11月28日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二楼开标厅以公开方式确定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2016年桥梁检测项目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2016年桥梁检测项目,检测地点位于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本项目交易范围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辖内桥梁的常规检测、综合评定结构现状性能等,共检测桥梁14座(小桥13座,中桥1座)。
工期要求为45日历天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及维修养护方案。本工程预算价151200元,最高限价13968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企业,发包人予以拒绝)。
2.交易资格要求
2.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具有浙江省建筑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市政桥梁检测的或获得所在省建设主管部门(指外省企业)颁发的市政桥梁检测资质证书的企业,同时具有省级(含)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2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
2.3各承包商在交易截止时间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原件至交易现场供工作人员核实,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须持有《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或承诺在确定成为承包商后30日历天内完成《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的办理(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实的或资格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3.交易保证金
3.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交易保证金必须从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账户汇出。承包商通过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拟投标项目中采用“全能付支付保证金”功能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中国银行),保证金年金单位交纳年金额大于等于本工程规定投标保证金额的可以选择“年金保证金”功能,按标段应缴金额自动扣除已交年金数额。特别注意:投标人无需输入账号、金额等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开户单位: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衢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以系统随机分配账号为准”。递交时间:各标段相应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确认为准(因各银行系统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2.1已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在资格审查资料、报价函及报价明细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报价函及报价明细表的,没收交易保证金;
3.2.2成交承包商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2.3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
3.2.4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定的条款的;
3.2.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
4.承包商信息入库
各承包商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管网(http://www.qzztb.net)办理承包商信息入库事宜(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成员也应按要求办理)。
(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承包商,请先点击网页右上“企业入库口”,根据显示界面在“新企业注册入口”注册后就可上传投标信息,同时并办理企业CA和个人CA后,并提交企业相关投标信息。
(2)已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承包商,请凭用户名和密码或者CA登录系统上传带“*”号的原件扫描件,交易员本人携原件到市监管办业务处审验。
(3)办理企业CA和个人CA所需的资料,请在网站自行下载。
(链接地址:http://www.qzztb.net/qzsite/zhjyzn/1141.htm)
5.交易信息验证
5.1承包商于2016年11月28日上午08:30~9:30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到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二楼开标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有效的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提供给工作人员,办理录入信息等手续,联系电话: 0570-3851583。
5.2承包商申请人凭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录入信息,交易时已入库的资料无需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7*24小时服务电话:400-001-9090办理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609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8757609/0570-8757622/18657386107(李先生)。
注:在交易截止时间前未能录入信息的承包商,工作人员将拒绝接收其报价函(因工作人员操作进度或开标厅电脑原因或停电原因造成的录入信息时间延误的除外)。对因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原因造成的不能录入信息问题,请咨询办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报价函及报价明细表
6.1资格审查资料、报价函及报价明细表递交的时间(交易截止时间)为 2016年11月28日09:30,地点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二楼开标厅,资格审查资料、报价函及报价明细表须密封。未密封的,将被拒绝,退还给承包商。
6.2资格审查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资料封面;
(2)资格审查表及其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开标现场交给工作人员);
6.3报价函及报价明细表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报价明细表;
6.4投标报价为涉及检测内容所发生费用的全费用综合总价[含检测费(包含检测或试验用的所有材料及机具设备费用、搭拆脚手架费用、配合辅助材料费用、运杂费、装卸费、检测检验费、人工费等)、出具报告费用、利润、风险、税金等所有费用],全费用综合总价合计为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总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6.5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检测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6.6承包商递交的资料需包含资格审查资料、报价函及报价明细表(各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未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7.承包商的确定
7.1承包商在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7.2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7.3报价在最高限价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7.4不可预见费用为检测费用合计的5%,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招标时难以确定的金额,是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合同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检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属发包人所有。投标价中包含不可预见费表明承包人对此有合同义务,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不得减少或增加,并将其列入其它报价汇总表中,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今后施工过程中如未发生前述因素,此项费用就不存在,不予计算,发包人不予支付。
7.5候选承包商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检测合同,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承包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取消候选人中标资格,且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7.6签订合同之日即作为开工之日,发包人将以此时间点作为考核承包人工期履约的起始点,发包人将拒绝承包人提出的延误工期的理由。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7.7发包人将对候选承包商递交的报价明细表进行审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7.8承包人开始检测后如出现检测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有权在原承包商中按序选择承包人。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附:
1、资格审查资料(详见附件)
2、报价函及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
3、桥梁的基本情况、检测工作目标及要求(详见附件)
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附件)
发包人: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徐 电 话:3850116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