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 2016年10月02日 |
代理机构: |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关键信息: | 公路桥梁 隔离 工程施工 |
[0]如皋市局管县乡公路桥梁下方物理隔离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RGS201609301205 | 项目名称 | 如皋市局管县乡公路桥梁下方物理隔离工程施工 |
标段编号 | RGS201609301410114683; | 标段名称 | 如皋市局管县乡公路桥梁下方物理隔离工程施工;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9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10月24日 |
公告信息 | 如皋市局管县乡公路桥梁下方物理隔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如皋市局管县乡公路桥梁下方物理隔离工程已列入2016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介绍:如皋市局管县乡公路桥梁下方物理隔离工程,包括对如皋市局管县乡公路的部分桥梁桥下进行钢丝网隔离、夹竹桃种植及波形护栏安装等的施工。 2.2项目工程量:详见如皋市局管县乡公路桥梁下方物理隔离工程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地点:如皋市境内。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按一个合同段实施: RGSG1610合同段,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段内的对如皋市局管县乡公路的部分桥梁桥下进行钢丝网隔离、夹竹桃种植及波形护栏安装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维护,造价约130万元。 2.5质量等级要求:交工验收为合格,竣工验收为优良,缺陷责任期2年。 2.6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10月28日,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11月28日。 2.7付款方式: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下同)的70%,第十三个月支付合同价的20%,第二十五个月按审计结果支付剩余工程款,所有未付款不计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后(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下同)有过类似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下同)施工经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该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印章,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业主证明、招投标主管部门证明等。 (3)信誉要求: a.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b.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c.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d.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且提供了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管理经验,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无在建工程; 项目总工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5)其他要求: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且证书持有人所在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且证书有效期未到期,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6)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均须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投标企业及拟投入项目经理必须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投标人可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登录” 系统进入,自行维护并及时更新本单位的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相关内容。对照上表,如有需要补充提交审核的,应最迟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工作日到企业注册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申请审核(南通市外企业可到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3号窗口申请审核,审核标准见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告”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登录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勘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潜在投标人如有需澄清的问题,请于2016年10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将答疑公示发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4日9:0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窗口(地址: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C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交纳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招标资料费用200元/合同段,并按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收款单位名称为:如皋市财政局,开户行:建行如皋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7236051117660。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 7.本工程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如皋市行政中心大楼B座三楼 电 话:0513-87539026 联 系 人:刘赟 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如皋市海阳南路228-16号 联 系 人:张贤玉、范金融 电 话:0513-85156010、87690668、15062743876(范) 传 真:0513-87690668 电子邮箱:nthx.zx@163.com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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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如皋市局管县乡公路桥梁下方物理隔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如皋市局管县乡公路桥梁下方物理隔离工程已列入2016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介绍:如皋市局管县乡公路桥梁下方物理隔离工程,包括对如皋市局管县乡公路的部分桥梁桥下进行钢丝网隔离、夹竹桃种植及波形护栏安装等的施工。 2.2项目工程量:详见如皋市局管县乡公路桥梁下方物理隔离工程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地点:如皋市境内。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按一个合同段实施: RGSG1610合同段,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段内的对如皋市局管县乡公路的部分桥梁桥下进行钢丝网隔离、夹竹桃种植及波形护栏安装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维护,造价约130万元。 2.5质量等级要求:交工验收为合格,竣工验收为优良,缺陷责任期2年。 2.6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10月28日,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11月28日。 2.7付款方式: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下同)的70%,第十三个月支付合同价的20%,第二十五个月按审计结果支付剩余工程款,所有未付款不计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后(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下同)有过类似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下同)施工经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该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印章,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业主证明、招投标主管部门证明等。 (3)信誉要求: a.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b.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c.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d.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且提供了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管理经验,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无在建工程; 项目总工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5)其他要求: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且证书持有人所在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且证书有效期未到期,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6)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均须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投标企业及拟投入项目经理必须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投标人可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登录” 系统进入,自行维护并及时更新本单位的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相关内容。对照上表,如有需要补充提交审核的,应最迟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工作日到企业注册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申请审核(南通市外企业可到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3号窗口申请审核,审核标准见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告”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登录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勘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潜在投标人如有需澄清的问题,请于2016年10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将答疑公示发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4日9:0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窗口(地址: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C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交纳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招标资料费用200元/合同段,并按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收款单位名称为:如皋市财政局,开户行:建行如皋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7236051117660。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 7.本工程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如皋市行政中心大楼B座三楼 电 话:0513-87539026 联 系 人:刘赟 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如皋市海阳南路228-16号 联 系 人:张贤玉、范金融 电 话:0513-85156010、87690668、15062743876(范) 传 真:0513-87690668 电子邮箱:nthx.zx@163.com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