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 2016年07月20日 |
关键信息: | 运输 桥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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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营口灯船”运输桥梁检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1) 投标人及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在上海市有常设机构或具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常驻人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带有电子印章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5)投标人如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 (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并有承担过同类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实践经历。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营口灯船”运输桥梁检测项目2、招标编号:SHXM-00-20160718-141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ITEN-QT-S16338)3、预算编号:00-16-35722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针对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营口灯船”自堆放场地运至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运输路线上的沿途运输桥梁承载能力进行检测评估及运输期间的监测。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5、交付地址:上海市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7、采购预算金额:450000(国库资金:450000;自筹资金:0)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7-2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7-27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在网上招标系统中网上报名,并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并请先电话确认)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初审。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若至报名截止时间合格投标人仍不足三家,采购人有权相应延长报名截止时间。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16-08-11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16-08-11 13:30。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上投招标公司第一会议室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上投招标公司第一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网上投标回执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若贵公司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务必如实填写下表并按要求提供复印件(在支付标书费的同时提交)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信息表 请确认贵公司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资格证明) 请提供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账号 注:1.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客户无需填写此表,开具专用发票的需将上表填写齐全;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税务网页查询结果截屏)、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临港新城申港大道197号地址: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邮编:201306邮编:200080联系人:王军联系人:钱芳电话:021-68283387电话:021-63234076-1015传真:021-68283387传真:021-66983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