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 2016年06月28日 |
代理机构: |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关键信息: | 桥梁 路灯 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外环线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市建委关于外环线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建计审〔2016〕5号)文批准建设,天津市路灯管理处出具了关于外环线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路灯工程)文件审核的意见,项目业主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天津市外环线提升改造路灯工程,全长约71.3公里。其中津汉公路立交、铁东路立交、西青道立交、芥园西道立交、洞庭路立交由于近期有桥梁工程施工,在此施工范围的平路段路灯设施一并在新建桥梁改造中实施,本次工程不包括这五座桥梁施工范围内的路灯工程。其余范围内平路段路灯全部考虑进行更新。由于桥梁护栏改造涉及灯杆更新的桥梁共三座:新开河桥、子牙河桥和海河桥。上述外环线提升改造工程范围内路灯工程的拆装、调试及外环线交通信号灯永久电源等。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范围内全部施工监理工作,按照一个合同段招标。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29个月,其中施工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主要工作内容为:外环线桥梁路灯提升改造工程全部工作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一项照明工程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参加本工程的1个监理合同段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备选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____》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大王庄八纬路125号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室
邮 编: 300000 邮 编: 300143
联系人: 代工 电 话: 83288266
电 话: 13821746772 传 真: 83288906
联系人: 姜林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