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 2016年05月06日 |
截止时间: | 2016年05月29日 |
招标单位: |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 |
招标编号: | 春发改工交〔2015〕70号 |
关键信息: | 桥梁工程 桥梁 加固 工程监理 |
项目名称 | 阳春市永宁镇三岸东桥等22座水毁重建桥梁工程、阳春市石门桥等3座桥梁维修加固工程监理 |
批复文号 | 春发改工交〔2015〕70号、春发改工交〔2016〕11号 |
批复单位 | 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人 |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招标类型 | 监理 |
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的阳春市永宁镇三岸东桥等22座水毁重建桥梁工程、阳春市石门桥等3座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别以春发改工交〔2015〕70号, 春发改工交〔2016〕11号文核准和招标监督部门备案,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包括22座水毁重建桥梁及3座维修加固桥梁工程。工程建安造价约4128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补自筹。 2.1.2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保修阶段及现行监理条例所规定全部内容的建设工程监理。 2.1.3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和保修期满止。 2.1.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分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其他资格要求: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业绩),并在监理人员、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3.3 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要求: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6 省外企业须提交进粤手续。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标法) 6、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 7、招标场所: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29日。 9、投标人可登录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16年5月30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提交到在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开标会将于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10.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民营经济报、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建设信息网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1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2-7730555(招标人)0662-2890193(代理人)0662-3362100(交易中心) 招 标 人: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人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6-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