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李镇赵市村梅村综合整治工程(道路、桥梁、护岸)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   创建时间: 2016-05-04 16:31
更新时间:                            2016年05月03日
截止时间:                            2016年05月04日                            
招标单位:                            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                      
关键信息:                            道路 桥梁                             


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的梅李镇赵市村梅村综合整治工程(道路、桥梁、护岸)已经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性质:机关事业,资金筹措方式: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招标人委托苏州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梅李镇赵市村

2.2 工程规模:道路面积约4970m2。单跨简支桥梁一座。圆木桩护岸长1712m。挡墙驳岸长68m。

2.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6-5-25至 2016-8-22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标段概况合同估算价(万元)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对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预选承包商要求梅李镇赵市村梅村综合整治工程(道路、桥梁、护岸)砼道路面积约4300m2,草坪砖面积约670m2。单跨简支桥梁一座。圆木桩护岸长1712m。挡墙驳岸长68m。290.00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总承包(新),市政公用工程,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壹级、贰级;小型项目管理师58.00市政公用:Ⅰ组、Ⅱ组、Ⅲ组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允许申请标段数: 1 个,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4.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4.1.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1.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1.4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5款;
 4.1.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1.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1.7拟承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1.8拟承接本工程的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1.9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1.10根据《常熟市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本工程申请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4.2资格预审可选合格条件: 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年5月3日 至2016年5月4日 (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至 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30 至 4:00到苏州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熟市虞山镇漕泾六区四幢二楼)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 超过上述相应规定时间报名的按无效报名处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2 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5.2.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

5.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2.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2.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5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5.2.6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
 5.2.7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2.8近1年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5.2.9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的书面材料(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有在建工程时提供)。

5.2.10投标人需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对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承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长期注册在常熟的外地投标人可提供常熟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对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承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江苏省内申请人可提供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出具的对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承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自查询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打印件(二维码需清楚,以便查询验证)。申请人针对同一被查对象的,该告知函两个月内有效,无需重复申请查询。

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6、其他说明

6.1本工程将在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抽签入围12家投标人,请各投标单位派专员于2016年5月5日下午1:00准时至梅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9会议室参加抽签,规定时间未到现场的作自动放弃。若报名数少于或等于12家,则全部入围。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6.2业必须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5年度)》或《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常熟补充名录(2015年度)》中,类别和组别:市政公用-Ⅰ组、Ⅱ组、Ⅲ组。

6.3本工程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以及拟派建造师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携带有效身份证备查。

6.4本工程标底价为288.36万元、招标控制价266.48万元、指导性成本价235.76万元,合理定价为240.00万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张鸣亚周月明联系电话0512-526611560512-52810812联系地址常熟市梅李镇人民路常熟市虞山镇漕泾六区四幢二楼

8.公告发布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6-05-03 至 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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