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 2016年05月03日 |
截止时间: | 2016年05月06日 |
招标单位: | 中咨工程有限公司武汉经开区代建项目部 |
代理机构: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编号: | ZJJA C2016-026 |
关键信息: | 道路 桥梁 照明 勘察 |
长山路道路及桥梁扩宽改造照明设施勘察、设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单(函号:00041)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咨工程有限公司武汉经开区代建项目部的委托,对其长山路道路及桥梁扩宽改造照明设施勘察、设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JJA C2016-026
(二)项目名称:长山路道路及桥梁扩宽改造照明设施勘察、设计项目
(三)采购预算:《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标准取费的8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 1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编号:1
(2)项目包名称:照明设施勘察、设计
(3)类别:服务
(4)用途:/
(5)服务期:20个日历天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标准取费的80%
(8)服务起始日:/
(9)质保期:/
(10)其他:/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经年检合格的照明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电气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4、企业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需提供近二年承接类似的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汉阳王家湾凯悦大厦B座19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投标报名单位需携带: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电气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经年检合格的照明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4、企业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5、近二年承接类似的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证明文件)。6、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供上述资料要求中的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参加投标报名(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或复印件不全且未盖公章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报名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6年5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二)时间:2016年5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5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中咨工程有限公司武汉经开区代建项目部
联 系 人:张书豪
电 话:027-8458960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璇
电 话:027-84644699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 84899537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4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