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 2016年03月23日 |
截止时间: | 2016年03月30日 |
招标单位: |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关键信息: | 高速公路 桥梁 |
招标文件: | 附件1 |
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项目
桥梁抗震专项研究及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广东省交通厅粤交规函[2015]1743号、广东省交通集团粤交集投[2015]84号文件精神,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开展前期工作。现对本项目的桥梁抗震专项研究及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补助、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设上北枢纽互通与既有汕汾高速相连,路线由东往西经过汕头市澄海区、潮州市湘桥区、潮安区,在揭阳市空港区登岗镇附近设枢纽互通与既有汕梅高速T型交叉,然后往南通过10.832km的汕梅高速共线段至揭阳市空港区地都镇,设溪头枢纽互通与汕梅高速分离,然后路线往西南方向经过揭阳市空港区、汕头市金平、潮阳、潮南区,终点位于潮南区井都镇,设牛路互通与既有的深汕高速相接。本项目另设澄海连接线,起于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的S335,路线由东往西经过汕头市澄海区、潮州市湘桥区,终点与主线起点对接;设潮汕连接线连接潮汕环线主线和潮惠高速,路线均位于潮阳区境内。本项目路线全长约77.189km,其中主线53.935km(不含共线段10.832km)、潮汕连接线15.363km、澄海连接线7.9km。榕江特大桥初设采用跨径为(60+140+400+140+60)m的双塔双索面半漂浮体系斜拉桥,主梁分别按钢箱-混凝土组合梁和全钢箱梁两种方案。
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汕头市、揭阳市。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工作内容)
本次桥梁抗震专项研究及咨询招标设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表所示:
标段 | 工作内容 |
第一标段 | 混凝土桥梁抗震专项研究;确保本项目桥梁达到9度烈度设防的抗震要求,解决高烈度易液化地区公路桥梁结构抗震设计的关键问题,为本项目混凝土桥梁设计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同时也对广东地区公路混凝土桥梁建设技术水平的提升提供有力的支持。 |
第二标段 | 榕江特大桥抗震咨询;工作内容为:榕江特大桥属于大跨斜拉桥属于A类抗震设防桥梁。根据《公路工程抗震规范》(TJGB02-2013),《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2008)设防目标要求,对A类桥梁应进行E1、E2地震作用下的设计咨询。 针对两种初步设计方案,依据设计详图建立有限元模型进行下列抗震设计专项咨询: (1)计算大跨度斜拉桥结构动力特性及地震响应,确定大跨径斜拉桥纵横向合理的约束体系; (2)进行大跨度斜拉桥反应谱分析、线性及非线性时程分析,验算各水准地震作用下大跨径斜拉桥的抗震性能; (3)对设计图纸从改善桥梁抗震角度提出优化建议供设计参考,以改善桥塔(墩)及基础受力、降低梁端位移、减小基础及伸缩装置规模等为总体目标,对纵、横向减隔震装置进行参数分析,优化确定榕江特大桥合理的减隔震装置设计参数; (4)根据主桥地震反应分析结果,对全桥结构构造措施进行审核,并对结构的最终抗震性能进行安全性评价,保证其符合现行抗震规范和标准的相关要求。 |
2.3 研究及咨询服务期
预计服务期为: 2016年3月~2017年5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条件:
第一标段: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完成三项省部级或以上桥梁抗震方面研究课题;
第二标段: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完成一项主跨400米或以上斜拉桥抗震研究工作。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均从事桥梁抗震研究及生产工作至少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他研究人员至少6名,均从事桥梁抗震研究及生产工作至少3年以上工作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对上述2个标段同时投标,最多可中2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解释下同)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号卡的投标人不予报名。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 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持企业(事业)法人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于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一份完整的报名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人民币500元,收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00分至10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南方日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珠江东路32号
邮政编码:510623
联 系 人:郑小姐
电 话:020-38626290
传 真:020-38626317
日期:2016年3月24日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