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国道连云港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市区段)桥梁监控技术服务G204SQ
分类:服务招标   创建时间: 2016-03-24 14:16
更新时间:2016年03月23日
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6日
招标单位: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天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桥梁 监控 技术服务 


204国道连云港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市区段)桥梁监控技术服务G204SQDQL-JK标段(补充公告) 204国道连云港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市区段)桥梁监控技术服务G204SQDQL-JK标段 (补充公告)1、招标条件204国道连云港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市区段)桥梁监控技术服务(G204SQDQL-JK标段)(补充公告)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天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204国道连云港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市区段)桥梁监控技术服务(G204SQDQL-JK标段)(补充公告)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204国道连云港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起自204国道赣榆段与310国道交叉口,经东海在市区西侧绕越后经灌云、灌南,止于204国道响水绕城段,全长约88公里。其中,204国道连云港市区段起自204国道赣榆段与310国道交叉口,与310国道共线1.4公里后穿越新浦开发区,经东海在市区西侧绕越,在跨越连徐高速后与344省道共线,经海州南部在跨越善后河后接204国道老路,市区段全长31.4公里。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204国道连云港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市区段桥梁监控技术服务项目G204SQDQL-JK标段(补充公告),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为鲁兰河大桥、蔷薇河大桥、八一河大桥、盐河大桥、善后河大桥的桥梁(主桥)施工监控。本项目技术服务期:约18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至204国道连云港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市区段交工验收结束止。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1)资质条件:A. 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B、投标人或其下属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和桥隧专项资质;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2)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今(交工验收日期),投标人较好完成过类似桥梁施工监控项目。(3)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桥梁);应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任类似桥梁施工监控项目负责人(正职)。(4)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为准);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和《关于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全面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连检会〔2014〕2号)的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书面告知函(网上下载或检察院现场出具)(检察院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内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书面告知函必须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缺失)。(6)投标人及其子公司、相关联公司在在建公路工程项目中未与本项目业主签订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或材料供应合同协议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如同时投标,则有关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5、投标报名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1) 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首页底部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本省单位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招标监督机构咨询,外省单位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咨询。(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5)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7)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大润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1-7698。(8)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16:00时至2016年4月6日23:59分。6、招标文件的获取(1)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4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天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巨龙路君宸大厦606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0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____、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和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注:1、本公告为204国道连云港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市区段)桥梁监控技术服务(G204SQDQL-JK标段)补充公告。2、本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已经在原公告中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此公告中需重新进行报名。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开标时间等与2016年3月21日发布的“204国道连云港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市区段)桥梁监控技术服务(G204SQDQL-JK标段)”招标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3、本次招标的项目类型是试验检测,如果投标单位是其它项目类型的请及时进行增项。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发包人: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天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地址:连云港市巨龙路君宸大厦606室邮政编码:220006 邮政编码:220065联系人:边工 联系人:李艳凤、万蓓蓓电话:0518-85513797 电话:0518-85152228传真:0518-85513797 传真:E-mail:409872687@QQ.com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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