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航道桥梁桥涵标设置项目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   创建时间: 2016-03-17 11:37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60315_21622516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 所属地区:江苏

  • 招标代理: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宿迁市航道管理处

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宿迁市航道桥梁桥涵标设置项目

2、招标编号: SQJT20160300350 2、备案号: 苏交建备SQJT[2016]0008

3、项目信息

项目编码 项目性质 批准文号 批准单位

SQHDC2016QLQHB001 审批 宿航道[2015]73号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 标段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 限价/元

SQHDC2016QLQHB001001 宿迁市航道桥梁桥涵标设置项目 2016-04-06 09:00 2200000

5、建设地点: 宿迁市各航道桥梁

6、专业: 航标 招标种类: 施工

7、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宿迁市航道桥梁桥涵标设置项目已由宿迁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宿迁市航道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宿迁市航道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宿迁市航道桥梁桥涵标设置项目包括:桥涵标的采购及设置等,投资额约230万元。

本项目工期为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2016-04-15 计划竣工时间: 2016-07-14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翟支队 15850991155

上午工作时间: 8:30:00-11:30:00 下午工作时间: 14:00:00-17:30:00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 2016-03-15 08:3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03-21 17:3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 网址: 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线下报名 地点: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便民方舟九楼大厅)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项施工资质(如投标企业为2014新资质标准则需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条件: 无

其它条件: 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信誉要求: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含A(暂定)〕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要求为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业绩条件: 无

其它条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其它要求: (1)项目总工:具有交通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2)专职安全员:须至少配备1名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C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不能任除本标段专职安全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

(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5年9月份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招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16-03-15 至 2016-03-21

地点: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便民方舟九楼大厅)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 2016-04-06

地点: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便民方舟大楼)开标厅(十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 售价/元 招标文件支付截止时间

宿迁市航道桥梁桥涵标设置项目 500 2016-03-21 18:35:24

五、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 宿迁市航道管理处

招标单位地址: 宿迁市金桥大厦9楼

招标文件支付方式: 在线支付 线下支付

联系人姓名: 吴浍青 联系人手机号: 15051302178

账户名称: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分部 银行账号: 1116020009300427556

银行编码: 中国工商银行 分支行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宿迁市分行

分支行省份: 江苏省 分支行城市: 宿迁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宿迁市洪泽湖西路康庭茗南大门商用楼四楼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七、其他说明

(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若未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人民币肆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到账,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财务室,根据到账记录开具相应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保证金由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宿迁市公管办)代收、代管和代退。

(5).其它

1中标人需按照宿迁市公管办的规定缴纳进场交易综合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内)后方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资格审查资料”表1—表13中填报的内容,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数据,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相关业绩,已完类似项目、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等均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未建立信用档案或未及时备案的投标人应尽快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业绩等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尚未备案或需更新的材料请各申请人抓紧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办理,联系电话:025-52853032,联系人:王工、袁工。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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