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嘉兴市南湖区县道及以上桥梁检测项目中标公告
分类:中标公示   创建时间: 2016-03-11 16:11
  • 招标编号:


  • 中标编码:CBL_20160309_1048649778


  •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招标代理: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招标人: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新校区体育馆声学装修(音响设施辅助)工程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嘉南招标﹝2016﹞0203


采购单位: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 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前附表 . 5



一 总 则 . 6



二 招标文件 . 6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 7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8


五 开标 . 9



六 评标 . 9



七 定标 . 11



八 合同授予 . 11


第三章 项目需求 . 12



第四章 合同样本 . 13



第五章 评标办法 . 16



第六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 18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受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编号: 嘉南招标﹝2016﹞0203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体育馆声学装修(音响设施辅助)工程



四、工作内容: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体育馆声学装修(音响设施辅助)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工期要求:二个月。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公司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包含声学领域相关的如下内容之一:



(1)隔音材料或声学材料与产品研发、制造;



(2)静音室、消声室等的设计、施工建设;



(3)建筑声学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 报名及发售时间: 2016 年3月7日至3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不含节假日)



2. 发售地点: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展路207号)



3. 招标文件售价:工本费每本 500 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资料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经有关部门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等。



2. 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交至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帐户。保证金交纳方式:网银、电汇。



开户银行:工行嘉兴分行中山支行



开户帐号:1204068109200005047



开户名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3月16日14时00分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塘汇路839号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东区行政楼406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3月16日14时00分整在嘉兴市塘汇路839号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东区行政楼406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和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网。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0573-82303470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燕、张杰; 联系电话:0573-82060128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3月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体育馆声学装修(音响设施辅助)工程



项目最终用户: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服务项目内容: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体育馆声学装修(音响设施辅助)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工期要求:二个月。



2



招标编号: 嘉南招标﹝2016﹞0203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公司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包含声学领域相关的如下内容之一:



(1)隔音材料或声学材料与产品研发、制造;



(2)静音室、消声室等的设计、施工建设;



(3)建筑声学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答疑:投标人请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下午 16:00 分前将答疑传至代理单位,邮箱: 514312489@qq.com .


现场勘踏:投标单位根据需求自行组织。


5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0000元整,保证金交纳方式: 网银、电汇。


7



上限价: 本次招标设有 上限价,上限价为 190 万元。高于上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8



合同名称: 《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体育馆声学装修(音响设施辅助)工程 》


9



履约(服务质量)保证金: 中标后交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定后转为服务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0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个日历日。


11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1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3月16日14:00分 。



开标地点: 嘉兴市塘汇路839号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东区行政楼406室


13



开标时间: 2016 年3 月 16 日 14 : 00 分。



开标地点: 嘉兴市塘汇路839号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东区行政楼406室



14



注意事项: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负责解释。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



2. 相关名词说明


2.1 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需在答疑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3. 定义


3.1 “招标人”指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3.2 “ 招标代理”指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3.3 “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相关前附表第1项所列项目。



3.5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



4. 招标方式


4.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5.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公告



6.2 投标人须知



6.3 服务项目需求



6.4 合同主要条款



6.5 评标办法及标准



6.6 投标文件相关文件格式



6.7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澄清 、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7. 招标文件的解释


7.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2016年3月10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7.2 不论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期,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8.2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售人。


8.3 若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二部份组成,分别密封装订。(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否则,文件失散引起的后果自负):



9.1 资信技术文件:


9.1.1 投标声明书; ( 格式见附件 1 )



9.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 2 )



9.1.3 所有资质文件;(格式见附件3)



9.1.3.1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经营状况、优势等资料。



9.1.3.2 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所得税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不征(免征)税费证明书;(注:复印件盖章)



9.1.4 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 ( 格式见附件 )



9.1.5 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 ( 格式见附件 )



9.1.6 ▲ 保证项目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格式见附件)



9.1.7 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格式见附件)



9.1.8 ▲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经理及人员清单);(格式见附件)



9.1.9 成功案例和项目业绩证明(如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格式见附件)



9.1.10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9.1.11 未尽事宜请各投标人按评分细则制作技术部份。



(注: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9.2 商务文件:


9.2.1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9.2.2 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9.2.3 商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9.2.4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0.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10.2 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价格应已包括该劳务分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11.2 本工程报价采用 固定总价 方式进行编制,投标单位所填写的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考虑材料价格波动、人工费调整等一定的风险因数。



11.3 ▲在合同执行期内,不能因当地劳动部门提高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原因上调原投标报价,费用 按原中标价格结算。


11.6 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7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1.8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2.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在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日期内有效。



12.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3.2 保证金形式:在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交纳方式。



13.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3.4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退还。



13.5 保证金不计息。



13.6 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转让中标的;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4.1 投标人必须以中文形式,按前附表第9条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拭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章。



14.3 投标文件采用A4幅面,必须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5.1 投标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并密封包装。没有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当场拒绝。



15.2 包装封面物的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与地址,封口处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6. 投标截止期


16.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1条规定的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嘉兴市塘汇路839号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东区行政楼406室。



16.2 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予以拒收。



(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以到账为准)



(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



(3)未按规定递交 投标文件份数;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


17.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修改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补充投标文件。



17.2 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密封物上标明修改字样)。



17.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均要加以说明,否则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将被视为无效。



17.4 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5 到投标截止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




五、开标


18. 开标


18.1 投标人应于前附表第12条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如未按时签到,按无效标处理。


18.2 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等,投标人应当及时声明或提请工作人员宣读,否则可能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由此带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8.3 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后到先开顺序进行开标。




六、评标


19. 专家抽取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评标专家由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肆名和业主壹名组成专家小组。


20. 评标程序


20.1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20.2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要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20.3 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21. 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 修正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22.1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 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投标报价。



2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 无效标条款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 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 疏忽 、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24.1 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 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4) 投标有效期、服务期限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 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而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



(6)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服务需求、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7)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9)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25.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5.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5.2 评标办法。本项目的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的《评标办法》。






六、定标


26. 中标人确定


26.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评标结果。



27. 中标公告: 公告期三个工作日。


28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28.1 中标公告期结束后无异议的,发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 授予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定合同。



29.2 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30. 履约保证金及服务质量保金


30.1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交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30.2 签订合同后,履约保证金转为服务质量保证金。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服务质量保证金,服务质量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0.3 服务质量保证金在履约合同结束后,服务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


31. 各单位投标时,业主推荐品牌的材料须在推荐品牌范围内选定材料品牌(具体详见清单说明),并在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注明所选材料的品牌或在投标报价编制说明中写明所选品牌。投标单位在其投标文件中如不标明所选品牌,视作业主有权在所推荐品牌范围内任意选定;如投标文件中标明的品牌在业主推荐品牌范围之外的,所投品牌必须高于或等同于推荐品牌,并且能满足设备要求。


32 .代理费用


中标单位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向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费,以190万为基数按国家收费指导价下浮百分之三十计算。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



1.5 %



1.0 %



100—500



1.1 %



0.8 %



0.7 %



500—1000



0.8 %



0.45 %



0.55 %



1000—5000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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