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60304_2140691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代理: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祥云大道东延伸段道路及亮化工程、颍北大道东延伸段道路及桥梁工程及顺河路(吴湾街)道路、排水工程已由禹发【201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三个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禹州市祥云大道东延伸段道路及亮化工程、颍北大道东延伸段道路及桥梁工程及顺河路(吴湾街)道路、排水工程监理标; 2.2项目编号:JSGC-SZ-2016039 2.3项目地点: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禹州市; 2.4招标范围:禹州市祥云大道东延伸段道路及亮化工程、颍北大道东延伸段道路及桥梁工程及顺河路(吴湾街)道路、排水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监理; 2.6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该项目监理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禹州市祥云大道东延伸段道路及亮化工程监理 二标段:禹州市颍北大道东延伸段道路及桥梁工程监理 三标段:禹州市顺河路(吴湾街)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4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 3.5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6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公告要求同一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4.报名与发标时间、地点、电话及须携带的资料 4.1 报名与发标时间:2016年 3 月 4 日至2016年 3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建楼中楼922房间) 4.3 报名电话:0374-2077866 5.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5.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5.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3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 5.4投标企业办公稿纸原件(含法人签字、企业固定电话号码并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项目总监与委托代理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另行通知(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6.2发售地点: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建楼中楼922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4-81131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4-8236188 9.监督部门 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4-8111255 2016年 3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