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寸金路(志敏大道至五府山大道段)道路及桥梁建设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分类:服务招标   创建时间: 2016-02-29 09:45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60225_1048453222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他

  • 所属地区:江西省

赣建上饶市招字【2015】125-1号

上饶市寸金路(志敏大道至五府山大道段)道路及桥梁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经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饶发改投字[2015]164号有关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基本到位,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单位,因第一次招标失败,需进行第二次招标。(外省进赣设计单位开标时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手续)。开标时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上饶市建设局建筑信用手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上饶市信州区茅家岭街道畴口村,五府山大道之间

2、工程规模:道路总长约700米(其中桥梁长约70米)

3、设计范围: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网、排水、绿化等附属工程

4、本项目投资:约2000万元

5、设计费:50万元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设计要求:达到国家设计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并接受招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

2、本项目设计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设计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如发现有挂靠行为,一经查实,业主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并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

三、投标申请所需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项目设计人员注册证、职称证;

5、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缴费满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6、业绩材料,近36个月企业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本业绩一律凭1种以上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

7、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是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四、设计周期:20天,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对设计深度的要求,同时能够满足当地规划建设部门对报批深度要求。

五、甲方不提供未中标单位的设计补偿。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联系人:小胡 联系电话:13755301616

八、申请网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饶市(网上申请)

招标人: (章)



法定代表人:

2016 年2月25日


招标监管机构签收: (章)

经办人:

2016年2月25 日

本公告一式四份,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机构、交易中心各一份。注: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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