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区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政通路道路、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   创建时间: 2015-12-30 17: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区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政通路道路、桥梁工程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吴发改发[2015]3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国家补助、市财政补助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

建设规模:政通路(蒙恬路-秦汉街)道路及给排水工程,长1200.11米,红线宽度40

米;建设跨度为20米桥梁一座,1-2.5米盖板涵一道。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市政工程一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29日至20160104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nxzb.com.cn)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扫描文件。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51229日至20160104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nxzb.com.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nxzb.com.cn)、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wzzw.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古城路94号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

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

联 系 人:胡学军 联 系 人:马晓丹、李赟

电 话:0953-2019870/13995053344 电 话:13995153356、15379527500

电子邮件:nx1800@126.com 电子邮件:d.t.2008@163.com

20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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