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TGLSG2015TZ153
招标编码:CBL_20151208_1963799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代理:黑龙江同舟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大庆市大同区公路管理站
大庆市大同区青同一、二号桥桥梁加固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大庆市大同区青同一、二号桥桥梁加固改造工程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5]25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车购税。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大庆市大同区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大庆市大同区青同一、二号桥桥梁加固改造工程。
2.2建设规模:大同区青同一、二号桥桥梁加固改造。
2.3建设地点:大同区青同路(大同-大青山)。
2.4计划工期: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
2.5招标范围:大庆市大同区青同一、二号桥桥梁加固改造工程施工。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检验标准或质量验收办法要求,标段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8日期间交工项目)在本地区累计独立完成过3座桥梁,每座桥梁全长60米及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且交工验收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4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正常受理),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投标段的项目经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入本项目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工验收合格的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A4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到黑龙江省大庆市开发区服务外包园B-10座416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和图纸配套发售,售后不退。
5.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15年12月13日16时前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送(传)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人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以补遗书的形式于2015年12月14日下发至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内将带有投标人公章的“确认函回执”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的邮箱tongzhou6046460@163.com(请在邮件标题上标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3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的2%,形式为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15时。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回单的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5.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 址:大庆市大同区
联 系 人:兰先生
电 话:13349499393
招标代理:黑龙江同舟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开发区服务外包园B-10座416室
邮 编:163311
联 系 人:李蕊
电 话:0459-6810027 18245718400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