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1119_104689054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江苏省
宿连航道沭阳古泊河段桥梁改造工程
(夏增桥、湖东新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3221511199901
沭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的 宿连航道沭阳古泊河段桥梁改造工程(夏增桥、湖东新桥)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县财政及上级补助,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湖东镇、高墟镇境内
1.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总投资约5600万元
1.3工 期: 24个月
1.4质量要求: 合 格;
1.5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连航道沭阳古泊河段桥梁改造工程(夏增桥、湖东新桥)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每位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只能在 1 个标段上中标。
1.7本工程预算造价为 5707.930705 万元,设定投标最高限价为 5600 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1.8本项目付款方式:完成工程量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量完成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9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2、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拟参加施工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在本次投标中,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建立符合工地检测的独立的工地试验检测机构,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备案,并提供自有控股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相关控股证明原件或者委托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检测协议书原件,否则清出 施工 现场,并取消中标资格。
2.2人员
a、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须具有省级及以上 行业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备用项目负责人(如有)条件同项目负责人。 (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b、总工:具有省级人社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省级及以上 行业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文件中放复印件,开标现场不需提供原件,中标后提供原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中标资格)
c、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 行业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C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且不能兼职(2名)。 (投标文件中放复印件,开标现场不需提供原件,中标后提供原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中标资格)
d、工地试验检测机构主任:须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工地试验检测机构中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人员其证书专业累计至少要有材料、公路、桥梁三个专业。 (投标文件中放复印件,开标现场不需提供原件,中标后提供原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中标资格)
2.3投标 的 法 定 代表 人或其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备用项目负责人(如有)必须是在本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半年以来(指从开标当日起向前推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六个月”(未满6个月新注册或变更的人员,从注册之日或变更之日起至开标之日,不含开标当月,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2.4其他要求: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⑤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⑦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③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④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凡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我县招标项目的投标)。
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 ①评标价;②施工组织设计;③项目管理机构;④履约信誉;⑤财务状况;⑥业绩 等方面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评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如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投标人信用等级高者排序在前(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当日的信用等级为准);如信用等级也相同,则最近一年的总资产高者排序在前。
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业绩等资料的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及原件提供不全或投标文件中未装订复印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每页均需盖章),未按此要求不予计分。开标现场提供原件要与投标文件的业绩奖项复印件一致,若不一致,以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为准,因此造成不计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发售时间和地点:
4.1发售报名时间:2015年 11 月 19 日至2015年 11 月 25 日17时30分;
4.2发售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ztb.com)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或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2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情况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六个月至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6、其他:
投标保证金:80万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转)入保证金专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并在开标前,携带缴纳码和转账凭证到银行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交到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的到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交到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的到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并将确认后的保证金缴纳凭证递交招标人。
附:沭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①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 号:32001777240059222666
汇款行号:105308300038
②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 号:7066702001120185001180
汇款行号:320308300018
联系电话:
沭阳县建设银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0527-8310001510
7、联系人: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程 伟 联系电话:138157273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 腾 联系电话:18662730859
地 址:沭阳县浙江商城A1幢三楼
业务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CA认证公司:02596010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4008503300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陈维余(网员入库审核) 0527-89985029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地址:沭阳县台州路2号,沭阳县交通大楼一楼
联系人:孙利 0527-83553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