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开区健康大道北延线桥梁与道路(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分类:工程招标   创建时间: 2015-11-19 17:00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51119_1046885594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他

  • 所属地区:湖南省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浏阳经开区健康大道北延线桥梁与道路(一期)工程施工 已由 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以长生经投(2014)29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浏阳经开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浏阳经开区健康大道北延线桥梁与道路(一期)工程施工

2.2 项目概况:浏阳经开区健康大道北延线桥梁 与 道路(一期)工程南起康万路,向北跨捞刀河,本次招标里程为K0+000-K1+530.5,道路长1530.5米,路幅宽4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其中捞刀河大桥为健康大道北延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跨越捞刀河路(规划)、捞刀河及湘潭路(规划)。桥梁中心里程为K1+254,桥梁起、终点里程为K0+977.5-K1+530.5,桥梁全长553.0m,桥宽33m,主桥采用(36+60+36)M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箱梁,引桥采用4*30、3*30预应力混凝土等高现浇连续箱梁,全线桥梁总面积约为1.82万平方米。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K0+000-K1+530.5段施工图设计 。

2.3 建设地点: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捞刀河片区

2.4 规 模: 总投资额约为 125603843 元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54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通知书为准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 保修要求: 国务院令第198号 。

2.8 招标范围: 浏阳经开区健康大道北延线桥梁与道路(一期)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燃气主线管除外)、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K0+000-K1+530.5段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单位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公路(道路)与桥梁专业、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交通土建专业、市政桥梁专业的高级职称;

3.5拟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应为投标单位职工,以连续近6个月(2015年 6 月-2015年11月)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为依据。

3.6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至少13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湖南省外投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情况须经公司工商注册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样本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开标时提交该证明原件)。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无在建情况进行承诺。招标人将对各投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视为以虚假资料参与投标。同时投标单位如因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情况造成了本项目的损失,须全额予以赔偿。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2013〕282 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Ⅱ)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 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 人民币捌拾万元(80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letz.gov.cn)发布,下载栏目在“工程招标”,文件名为“浏阳经开区健康大道北延线桥梁与道路(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6.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letz.gov.cn)“工程招标栏目”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 12 月 10 日 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现场人员到场要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只可授权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议,不得迟到。根据湘建建【2013】282号文规定,省外建筑企业投标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根据湘建建【2013】18号文规定,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不得委派其他人员代替参加。

7.4 类似项目经历、工程获奖情况、企业通过安全认证、企业信用加分均以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为计分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以上原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如确有困难无法提供原件或发证单位有效证明的,所提供的复印件应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计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letz.gov.cn/)“工程招标”栏目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监督机构:浏阳经开区招标及审查中心

单位地址:浏阳经开区康宁路9号

联系电话:0731-8328052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经开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109号

联 系 人:刘波

电 话:0731-832183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浏阳大道柏建大楼十八楼

联 系 人:李辉煌

电 话:0731-83622699 13667363188

2015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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