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黄木塘大桥新建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分类:工程招标   创建时间: 2015-11-19 16:44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51118_1046857541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水利桥梁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他

  • 所属地区:湖南省

招标条件

桑植县黄木塘大桥新建桥梁工程 项 目为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项目 ,经张家界市交通运输局张交字 [2015]145 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桑植县农村县乡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资金来源为国省补助资金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桑植县陈家河镇

2.2 建设规模: 新建3-35M悬链线石拱桥一座,全长129.40M;

2.3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招标设 1 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 2 年,保修期 5 年。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有1-2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拟派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有类似桥梁施工经验,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持有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还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属于在湖南省登记备案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申请人参与投标购买投标文件总数量为1个。

3.4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4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3年和2014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1~2014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4 日 ( 每日上午 9:00 ~ 11:30 时,下午15:00 ~ 17:00 (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在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桑办)桑植县供电大楼一栋三楼。 由法定代表人带法人公章持以下 资料 : (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⑤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投标意向函(按附件1要求);⑦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按附件2要求); ⑧单位介绍信; (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⑤项全套二份加盖公章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4.3 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须从基本账户向招标人指定的下面账户转账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 万元 整。

户 名:桑植县农村县乡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桑植支行

银行帐号: 20343082200100000067741

4.4 未按 4.3 款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报名资格无效。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 月 08 日上午 9 : 30 时,投标人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桑植县金豪国际酒店四楼会议室 ,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签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按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6.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交基建 [2013]307 号)规定的合理低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8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桑植县农村县乡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桑植县澧源镇文明路 23 号 (县交通运输局院内)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13907446802

传 真: 0744 — 62227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桑植县供电大楼1栋3楼

联 系 人:向先生

电 话:18607448881

传 真:0744-6666343





附表:


资质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最近 5 年( 2010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9 月 31 日止)成功地完成至少有 1-2 项同类工程施工,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

注:申请人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的具体工程量信息( 桥梁类型及跨径等 )必须按上表的业绩要求予以明确体现,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该文件可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在线办事页面的”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动态栏中下载)。





附件1 投标意向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 项目投标意向为:

类别

标段数

合计标段数

桑植县黄木塘大桥新建桥梁工程

1

1


申请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

此投标意向函原件需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附件2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格式1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的利益相关情况。

与我方有 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 (分 ) 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 ( 分 ) 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没有报名参加 ( 项目名称 ) 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申请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

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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