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1116_104681149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湖南省
招标条件
桂嘉公路边坡桥梁亮化提质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招标经嘉禾县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 嘉招核【2015】173号 文件核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 嘉禾县公路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源 县财政筹资 ,招标人为: 嘉禾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桂嘉路嘉禾段从钟水河至神龙广场,全线总长约10KM,设边坡桥梁亮化节点共11处景点,其中边坡6处,桥梁5处,重点突出嘉禾历史、人文、民俗风情。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45天(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36个月。
2.3 招标范围:桂嘉公路边坡桥梁亮化提质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企业近五年内具有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亮化业绩50万元以上,可以是总承包里面的分项)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持有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还需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
3.5 其他要求:因本项目实际情况,所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需派拟任的本项目经理到招标人处及施工现场了解相关情况,获取相关数据,再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4. 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委托拟任项目经理)于
5. 随机确定标段
5.1 本项目为独立合同段招标,不需进行随机抽取分配标段。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人在接受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过日不予发售。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图纸费用400元/套,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3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参照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嘉禾县公路管理局
招 标 人 地 址:嘉禾县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357455519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项目部(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2栋3单元405室)
邮 编: 423000
电 话: 0735-2221398、0731-85135397
联 系 人:资马榕 张璐 朱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