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2015年文华办三桥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分类:中标公示
创建时间:
2015-11-16 16:58
招标编号:
中标编码:CBL_20151116_1046813430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所属地区:贵州省
招标代理:-
招标人:-
中 标 公 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赤水市2015年文华办三桥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 ||
招 标 人 | 赤水市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1月13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遵义市金广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 | 郑杨华 | ||
投标报价 | 24364985.38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正安县职业技术学校新建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赤水市城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 | 袁良昌 | ||
投标报价 | 24622049.92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赤水市官渡镇老街受灾房屋灾后重建施工项目一标段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山河秀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程勇 | ||
投标报价 | 24282123.28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习水县东皇镇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 ||
公 示 期 | 2015年11月17日 | 至 | 2015年11月19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 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 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 ||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