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界首至肇庆)航道扩能升级工程桥梁防撞处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江(界首至肇庆)航道扩能升级工程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3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广东省西江航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西江(界首至肇庆)航道扩能升级工程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及云浮市境内,为改扩建工程,全长171km,其中:界首至封开江口段航道12km,通航设计尺度为4.1m×90m×670m;封开江口至肇庆大桥(原肇庆二桥)航道159km,通航设计尺度为4.5m×135m×670m。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筑坝、疏浚、清礁、护岸、桥梁防撞处理工程、航标等工程。
西江(界首至肇庆)航道扩能升级工程需进行桥梁防撞处理的有封开西江大桥、德庆西江大桥、肇庆西江大桥(铁公桥、公路桥)及肇庆大桥。桥梁防撞处理工程包括防撞墩工程、抛石工程、警示标志及设备工程。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西江(界首至肇庆)航道扩能升级工程桥梁防撞处理工程。
2.3 西江(界首至肇庆)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计划工期:开工准备期 1 个月,施工期24 个月,交工验收期 1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质量合格的桥梁防撞墩施工或1项单跨≧100米且质量合格的跨江桥梁业绩(业绩时间应以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3.3 财务要求:2014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得小于1;投标人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状况表中的“净利润”均为盈利,且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5亿元。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中(2012年1月1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在近三年工程中未受到有关部门认定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等款项;④投标人在近三年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 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下同)、建设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建设厅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内(至本 项目招标公告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⑤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现行有效的“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的评价等级不能 为D级。(注: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2014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原则上按B级对待。但如果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C级和D级的,则按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等级对待);⑥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⑦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3.5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资格。
持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及部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职称为水运工程系列或路桥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至少满6年工作经验,至少有1项水运工程或桥梁工程项目经理经验。
②项目总工资格。
具有水运工程系列或路桥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部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少满8年工作经验,至少有1项水运工程或桥梁工程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经验。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与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施工投标人与本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 表人相互任职、工作。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10日至2015年 11月 16 日,每日上午9:30至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至16: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委托代理人持报名资料:①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②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⑤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⑥拟投入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职称证、二代身份证、报名时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⑦拟投入本项目总工职称证、二代身份证、报名时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每个标段均需提交上述①-⑦ 项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钉成册。同时还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本表每个标段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样表可从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使用),以及法人代表亲自签署并盖单位公章的《航道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和《航道测绘成果安全管理责任书》(格式见附件)购买招标文件。 不按上述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4.2招标文件、图纸及辅助资料贰仟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申请人须亲临现场完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不接受邮购方式。
5.投标截止时间
5.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2 月 3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等媒体上发布。如有修改或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为准。
7.其他:
7.1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办理方法见网站(http://www.gzggzy.cn)办事指南。
7.2本次招标、评标全过程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投标人在中标后需向该中心缴纳中标总价万分之九的服务费。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中标后自行缴纳。
7.3公告附件:
附件1《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附件2《航道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
附件3《航道测绘成果安全管理责任书》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广东省西江航道局 |
地 址: | 肇庆市端州区彩云路 |
联 系 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8-6713638 |
招标代理: | 广东正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沿江中路195号沿江大厦3楼 |
联 系 人: | 袁工 |
电 话:13926429828 | 传真:020-83391805 |
电子邮箱:gdzfy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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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3
航道测绘成果安全管理责任书
编号:
为加强航道测绘成果管理,促进其合法、有效利用,防止测绘成果丢失和非法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凡向广东省西江航道局申请使用航道测绘成果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均需签订本责任书。
二、航道测绘成果是指基础测绘数据、信息、图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三、使用单位均须被告知并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航道测绘成果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成果安全使用。
四、签订本责任书所申请的航道绘测成果仅限于西江(界首至肇庆)航道扩能升级工程桥梁防撞处理工程投标及现场考察使用,使用单位为该测绘成果的直接使用者。未经广东省西江航道局的书面许可,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包括所属系统和上级、下级或者同级其他单位)提供航道测绘成果。
五、使用单位对航道测绘成果存放设施与条件应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六、使用单位若因管理不善,造成航道测绘成果丢失和违反本责任书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应承担丢失和违反本责任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保密和法律责任。
七、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两份,广东省西江航道局和使用单位各执一份。
航道测绘成果申请使用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