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1021_1838138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南西环桥梁防撞墙涂装整饰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广州交投集团2015年第二批城市维护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环城高速。
2.2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东南西环桥梁防撞墙涂装面积约227000平方米。发包价为8144325.35元。
2.3计划工期为25个日历天。
2.4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其中之一: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②桥梁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三年内(即201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计算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类似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无交工验收而一次性竣工验收的竣工证书为准),至少成功地独立完成过2项类似桥梁工程维修项目,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6详见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号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备案且处于非锁定状态。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15年10月26日至 2015 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经办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交如下1套加具封面后装订成册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3)提交1份符合3.1条资格业绩要求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时具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无交工验收而一次性竣工验收的竣工证书)。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工程类别等内容。
(3)《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2份(下载地址:http://www.gzzb.gd.cn),不需装订。
上述资料,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及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招标文件的图纸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1月17日9时0分,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17日8时30分至 9时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提前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环城高速新洲入口1号
邮 编:510308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0-8256 3978
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邮 编:510075
联系人:赵小姐
电 话:020-8765 1688-127
传 真:020-8765 1698
2015年 10月20日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 “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