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0924_104590651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江苏省
( 项目编号:HAKFDL-招标-2015 012)
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就该单位的 2015年度桥梁检测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度桥梁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HAKFDL-招标-2015 012 )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按《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对桥梁进行常规定期检测,并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评估;
(2)按《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对桥梁进行结构定期检测,并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评估:
(3)桥梁检测数据录入江苏省桥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并负责维护。
(4) 在实施作业过程中,所涉及净空等相关使用权需向所属部门(新长铁路、京沪高速公路和京杭大运河航道、宁连一级公路等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
(5)本次检测的桥梁为: 通甫路跨京杭大运河桥、徐杨路跨新长铁路桥、康马路跨新长铁路桥、海口路跨京沪高速公路桥和迎宾大道跨宁连路、新长铁路桥共五座桥,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根据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综合甲级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4)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1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5)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省人社厅颁发的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同时 提 供 该技术负责人 201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市 人社局或交通厅颁发的 交通工程专业中 级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资质。 同时 提 供 该负责人 201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
7)投标人必须提供2012年以来承担过桥梁定期检测项目的成功案例;
8)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内容如示范格式五)
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要求。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在代理单位现场领取,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填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并发送至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huaianwanhe@163.com), 报名时间: 2015 年 9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2 日 上午 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 钱刚堂 电话:13357974810 ;同时传真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 传真:0517-83715279 ,并电话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联系确认,电话:0517-83715279。
注: 如果投标人未填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 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 点: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5 年 10 月 14 日 下午14: 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5 年 10 月 14 日 下午14: 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14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钱刚堂
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15 年 10 月 14 日 下午 14 : 30
开标地点: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14楼会议室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黄志锋 电话: 13705235127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 黄志锋 电话: 13705235127
(3)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联系人:刘凯 电话:0517-83715279
(4)开标现场事项联系人: 钱刚堂 电话:13357974810
( 5 ) 采购人联系地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 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43号 邮编:223005
8、其他事项:
(1) 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贰万元整 人民币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到指定账户 。
(2) 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 开发区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 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3) 招标文件材料费 :300元/份(报名及电子标书,售后不退); 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次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 壹佰 壹 拾 贰 万元整。
采购人: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单位: 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5年9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