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0915_104573070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西
灵河高速公路原平至神池段桥梁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灵河高速公路原平至神池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0]1348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建管[2012]1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灵河高速公路(原神段)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桥梁检测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原平市麻地沟西,东接繁峙至大营高速公路和大运高速公路;终点位于神池县东湖乡北,西接神池至河曲高速公路和西纵高速公路。项目路线全长64.67km,主要经过忻州市所辖的原平、宁武和神池中的6个乡镇(分别为原平市的沿沟乡、崞阳镇和段家堡乡;宁武县的凤凰镇;神池县的龙泉镇和东湖乡)。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km/h。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300,路基、大、中桥、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100。
本次桥梁工程检测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见下表。(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下表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的单位,均可以参与本项目1~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详见附件)
3.2 计划工期:计划检测服务期为9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11月10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 参与本检测标段内路基、桥梁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及与其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检测标段的投标。
3.6 投标人在公路水运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信用等级被评价为D级(评价有效期已过的除外),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含证书附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上述证件的加盖单位公章的A4彩色复印件及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单位公章的A4打印件),到山西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69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十楼会议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招标人将拒绝接收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河高速公路(原神段)建设管理处
地址:山西省原平市崞阳镇
邮编:036700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350-8216981
传真:0350-8216959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号
邮编:100101
联系人:袁先生、宛先生
电话:010-51656899-833、831
传真:010-59273266
网址:www.bjztc.com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