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鸿利招字(2015)-ND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蕉城石后乡C554南洋线光坂洋桥桥梁工程已由宁德市蕉城区 交通运输局文件以宁区交 [2015]1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蕉城区石后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石后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宁德蕉城石后乡。
2.2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蕉城区石后乡C554350902南洋线、地属石后乡光荣,新建桥梁中心桩号KO+051.4,全桥长26.04米,为2×10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宽9+2×1.5m。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工程总造价约181万元。
2.3 招标范围:路基及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等其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项目施工工期:4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并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均可参加投标。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拥有有效的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建造师)且为本企业员工,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注册建造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已办理延续注册的应附上延续注册记录,已提出申请 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提供受理部门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09月11日至2015年09月17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科技大楼1层)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本工程购买招标文件采用无记名方式,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资料)。其中《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含招标文件,固化工程量清单、图纸电子版等),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0月8日 09时00分 ,地点为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
5.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市蕉城区石后乡人民政府
地址: 蕉城区石后乡 邮编:352100
联 系 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13859663730
代理机构: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万达广场16幢1001室,邮编:352100;
电话: 0593-2338799 传真:0593-2338799;
联系人: 李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科技大楼1层